此外,商务部、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《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》,鼓励缫丝生产企业、丝绸企业与蚕农和蚕农合作组织建立稳定的经济关系,给予风险投资、提供技术服务,与蚕农形成订单收购、返利收购等协作关系。鼓励在蚕桑基地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做出贡献的贸工农一体化缫丝、丝绸生产企业从事鲜茧收购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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